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改造是一项群众关心的民生工程。据
10号钢管厂检测员指出,2018年,我市共争取上级奖补资金1069万元,从市级新增债券中安排4519万元。目前,上级奖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县(市、区)。
10日,聊城市财政局副局长任海波说,为进一步提升改善我市老旧住宅小区居住环境,切实提高老旧住宅小区居民生活质量,着力解决老旧小区“脏、乱、差”问题,2018年,我市共争取上级奖补资金1069万元,从市级新增债券中安排4519万元。目前,上级奖补资金已全部拨付到各县(市、区)。自2015年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改造项目以来,我市共筹集资金1.66亿元,其中,上级奖补资金5020万元(2015年1590万元、2016年1477万元、2017年884万元、2018年1069万元),市级从新增债券中安排1.16亿元(2016年5040万元、2017年2059.6万元、2018年4519万元)。
据
10号钢管厂检测员表示,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提升范围主要包括两大块:
一是2000年12月31日前交付,物业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,老化现象严重,缺乏物业管理条件,且未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的居民小区和房改房;
二是群众意见突出,反映强烈的小区,经属地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认定后,也可列入整治提升范围。综合整治改造内容主要包括:治安防控设施、环卫消防设施、小区环境设施、小区基础设施、专业物业服务以及小区居民整治改造意愿强烈的其他项目。整治改造奖补资金遵循“统筹安排、客观公正、透明规范、奖补结合”的原则,以改造面积、改造户数为基数,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。
另外,省级对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开展试点,并加大试点地区补助比例,省里按每加装一台给予25万元补助资金进行资金分配,试点市可以统筹安排资金,每台加装电梯可按总造价的40%给予财政资金补助,补助上限不超过25万元。